關于開展吉林省高層次人才分類評定申報工作的通知
所屬各部門:
為落實《關于激發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吉發〔2022〕18號)(以下簡稱《人才政策3.0版》)工作要求,根據吉林省人社廳《關于開展吉林省高層次人才分類評定申報工作的通知》精神,現通知如下:
一、申報人員范圍
(一)省內一線人才。在我省事業單位工作的一線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各類全職人才(與省內事業單位簽訂3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
(二)柔性引進人才。柔性引進人才需每年在吉工作不少于4個月,不受國籍、戶籍限制;
(三)按照人才政策“18條”政策、人才政策2.0版,已經通過人才分類定級的人才,直接按原層次等級納入人才政策3.0版人才管理,原則上不參加本次申報,確屬在通過認定后再次取得重大業績突破或突出貢獻的,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按程序審核確認后,方可再次申報。
二、申報人員條件
(一)基本條件要求
申請人才分類評定的高層次人才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身體健康,能堅持從事創新創業創造工作;
3.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嚴謹的科研作風;有較強創新創業創造能力;個人(含曾創辦企業)信用記錄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4.申報A類人才不受年齡限制,申報B、C、D類人才不超過60周歲(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報E類人才不超過50周歲(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能力業績特別突出或我省主導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急需緊缺的高層次人才,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二)根據國家、省委和省政府關于人才分類評價的有關要求,分類制定人才評價標準。具體參考標準詳見附件1.
(三)根據《吉林省人社領域全力支持抗擊新冠疫情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對2022年直接參加疫情防控一線工作專業技術人員、技能人員及其他符合條件人員,將防疫期間的工作表現、從事疫情防控科研工作的具體成效、獲得的疫情防控表揚獎勵(政府部門頒布的先進個人、嘉獎、記功)等情況作為人才分類認定的重要參考,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定,但不作為人才分類定級的唯一依據,評定時還需綜合評估其在專業領域的綜合業績貢獻水平。
三、申報受理方式
本次人才分類評定采取網絡線上申報方式,請有意向申請人員登錄指定手機移動端或電腦端申報系統,進行實名注冊后在線申報。詳見附件操作手冊(附件2)。
(一)申報時間
本次申報時間為1月16日0時至2月20日24時。
(二)申報流程
1.線上申報。申報人通過“人才分類工作網絡申報平臺”進入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報信息并提交相應材料。
電腦端:https://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
移動端:


申報人應仔細填報個人信息和業績貢獻信息、創新創業成果(500字以內,主要是2018年以來的創新業績貢獻)及能夠證明個人基本信息和申報業績的相關證明文件掃描件。2022年直接參加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技能人員及其他符合條件人員將防疫期間的工作表現和工作成績相關證明材料一并報送,作為評定依據。
2.已經通過人才分類定級的人才,確屬在通過認定后再次取得重大業績突破或突出貢獻的,可以申請重新認定。請提交申請書電子版至指定郵箱(wuqiuju@iga.ac.cn),內容包括個人信息和業績貢獻信息、創新創業成果(通過認定后取得重大業績突破或突出貢獻),提交截止時間2023年2月6日。待單位提出申請,吉林省人社廳審核確認后,方可再次申報。
四、相關要求
(一)申報人員參與人才分類定級評定須經本單位同意,由所在單位對申報人員的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專業能力水平、職業道德水平、履崗盡責情況進行確認,以個人名義申報的不予受理。
(二)為提升人才隊伍質量,激發人才創新活力,人才政策3.0版分類定級評定人才(含人才“18條”政策、2.0版認定人才)實行任期制,管理期為3年。省人社廳將結合各單位實際,指導相關單位開展考核工作;期滿考核合格的經用人單位申請報備,繼續在原單位工作的可自動延期。對因工作調整、變動、退休等原因,不再符合單位人才使用和本方案所列人才評定相關條件的,調整出管理名單,轉列入聯系名單,從調整出管理名單次月起不再享受相關待遇。
聯系人:吳秋菊
聯系電話:0431-85542239
人事教育處
2023年1月16日
附件下載:
吉公網安備220173020002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