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合作局關于申報2025年度一帶一路暨發展中國家科技培訓班項目資助計劃的通知
為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提供科技支撐,加強“一帶一路”國家及發展中國家科技能力建設,培育與我院開展長期國際合作的伙伴,根據《中國科學院國際合作局關于“一帶一路”暨發展中國家科技培訓班資助計劃的管理辦法(2024年修訂版)》,現開始2025年度“一帶一路”暨發展中國家科技培訓班資助計劃的申報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該計劃支持院屬單位結合各自的科研需求,面向“一帶一路”暨發展中國家的科技人員和管理人員,在國內或國外舉辦線下科技培訓班,為發展中國家培養科技人才。
二、每個培訓班培訓時間不少于14天,培訓學員不少于20人,資助金額不超過60萬元。
三、培訓班的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培訓費、接待費、國際旅費、畢業生證書制作費、管理費、稅費等。其中,培訓費包括講課費、翻譯費、教材、教學及科學實驗材料費、資料費、當地交通費和實地科學考察等發生的國內城市間交通等費用;接待費包括學員日常伙食、住宿、健康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等。上述各項經費的預算和支出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
四、承辦單位須負責落實學員招收、培訓和接待工作,安排政治素質、專業技能和外語水平過硬的老師授課,設計培訓課程,編制培訓教材,提供教學場地,采取課堂講座、現場教學、訪談交流、實驗室參觀和野外科學試驗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培訓。
五、在培訓班結束后,應按財務規定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并保存所有學員的護照復印件、簽證復印件和入境簽章復印件等完整檔案材料;在培訓班結束后兩個月內通過ARP系統報送學員信息、項目總結和學員個人總結。后期,承辦單位應與學員保持聯系,及時在ARP系統中更新學員信息。
六、往年已獲批資助并已執行完畢的單位,需在今年申報前提交相關總結,否則不得申報2025年度的相關資助計劃。
七、該項目需通過ARP國際合作系統中的“涉外會議-發展中國家培訓班”模塊進行填報申請,每個單位限報2項。
請申請人于2024年8月1日前通過ARP提交科研處初審,逾期申報視為無效。
聯系人:李爽
電話:82536090
ARP系統填報技術支持:趙璐茜
電話:15340120816
科研計劃處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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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公網安備22017302000214號